液壓挖掘機行走裝置
由于行走裝置兼具液壓挖掘機的支持和運作兩大作用,因而液壓挖掘機行走裝置應盡可能達到下列規定:
(1)應該有比較大的驅動力,使挖掘機在黏膩或凹凸不平等欠佳路面上行走時具備優良的根據性能,上坡性能和轉為減速液壓馬達性能。
(2)在沒有擴大行走裝置相對高度的條件下使挖掘機具備很大的距地空隙,以增強其高低不平路面上的越野suv性能。
(3)行走裝置具備很大的支撐點總面積或較小的液壓馬達扭矩接地裝置比壓,以提升挖掘機的可靠性。
(4)挖掘機在陡坡下滑時不產生下降和超速行駛溜坡狀況,以提升挖掘機的安全系數。
(5)行走裝置的尺寸應合乎交通運輸的規定。
液壓挖掘機的行走裝置,按液壓泵和馬達構造可分成履帶和履帶式兩類。
履帶式工行走裝置的特征是,驅動力大(一般每條履帶式的驅動力可以達到機重的35%-45%),接比壓小(40-150kPa),因此越野suv性能及穩定性能好,爬坡性能大(一般為50%-80%,較大的可以達到全部),且道路轉彎半徑小,協調能力好。履帶行走裝置在液壓機發掘上應用比較廣泛。
但履帶行走裝置制造成本高,運作速率低,運作和轉為時輸出功率耗費大,零件損壞快,因而,挖掘機遠距離運作時要憑借別的運輸車輛。